福建育儿假不可以跨公司申请。
育儿假申请条件
育儿假是用人单位给予有娃夫妻的假期,申请育儿假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即合法生育的夫妻。
- 子女0-3周岁期间适用:即在子女出生后的0-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申请育儿假。
育儿假天数和使用规则
根据福建省最新的育儿假规定,夫妻双方均可享受120天的带薪育儿假。其中,产妇生育后的休假时间为98天,父亲则可在孩子出生后享有22天的带薪育儿假。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福建省籍且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延长至6个月的带薪休假。
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跨公司申请育儿假的情况
在跨公司时,员工应了解新单位的育儿假政策和申请流程,并确保原单位已经享受的育儿假天数在新单位得到认可。新单位也应按照当地政策和单位规定给予员工应享的育儿假。
虽然育儿假的天数可以在新单位得到认可,但育儿假的申请和享受需要在具体的用人单位进行,不能直接跨公司申请。
总结
福建育儿假的申请和享受需要在具体的用人单位进行,不能直接跨公司申请。如果员工在育儿假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应确保原单位已经享受的育儿假天数在新单位得到认可,并按照新单位的育儿假政策和申请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