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育儿假是法定的,且明确写入《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关键亮点包括:夫妻双方在子女3周岁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工资福利不变,假期可灵活使用且不叠加计算。
- 法律依据:2022年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条例生育的夫妻,子女3周岁前每年可享10天育儿假,与婚假、产假等并列,具有强制性。
- 适用范围:需满足两个条件:生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且子女年龄在0-3周岁期间。假期按周年计算,从子女出生日起算。
- 使用规则:每年10天假期需在当年使用,不可结转,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但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权益保障: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用人单位需依法执行。
福建省育儿假政策旨在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劳动者可依据条例主动维护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