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新劳动法育儿假规定明确:父母双方每年可各享10天带薪育儿假,适用于3周岁以下子女,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该政策自2023年起实施,覆盖全省各类用人单位,有力保障婴幼儿照护权益。
核心要点解析:
-
适用条件
- 子女年龄需在3周岁以内,以出生证明为准;
- 父母双方均可申请,不可转让或合并使用。
-
休假规则
- 每年10天为累计天数,可拆分使用;
- 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
薪资保障
- 假期期间视同正常劳动,绩效、奖金等福利不受影响;
- 若遇法定节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天数。
提示: 如遇权益纠纷,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