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半被辞退的赔偿标准为:合法辞退可获2个月工资补偿,违法辞退则需支付4个月工资赔偿金,若因劳动者过错被辞退则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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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辞退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第40条(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半按2个月工资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剩余半年按一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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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情形:若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未提前通知、未支付补偿等),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赔偿,即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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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欺诈、刑事责任等),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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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即使未签合同,劳动者仍可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与上述一致,同时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单位违法行为。
提示:具体赔偿金额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金上限为12年。建议保留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