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也未辞退员工,员工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或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关键点包括:协商优先、证据留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超1年自动转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权益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
若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后及时续签,员工继续工作且公司未提出异议,法律默认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自合同期满次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未续签的,公司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1年未续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若员工主动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分点展开:
- 协商续签:优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签书面合同并明确权益。协商时需留存书面记录,避免口头承诺无凭据。
- 证据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仲裁或诉讼的关键依据。
- 双倍工资计算:从合同到期次月起算,最多主张11个月差额,需在仲裁时效内(通常1年)提出。
- 无固定期限合同:超1年未续签自动成立,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赔偿(2倍经济补偿)。
- 终止与补偿:员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需支付N个月工资补偿(N=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
提示:员工应避免消极等待,及时通过书面催告或法律途径**,同时注意社保缴纳连续性。若公司拒不履行,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