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1年零2个月可获得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的标准执行的结果。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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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1年零2个月中,超过1年的部分(2个月)按“6个月以上不满1年”视为1年,因此合计为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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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基数:补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基准,包括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计算;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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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的赔偿:若用人单位无故裁员或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补偿(即4个月工资)。但协商一致或合法裁员情况下,仍适用2个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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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劳动者可要求额外50%的逾期补偿,并通过劳动仲裁**。
提示:实际补偿可能因地区政策或劳动合同约定略有差异,建议保留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