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补偿通常包含两部分:经济补偿金(N)和代通知金(+1)。经济补偿金(N)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1)则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补偿。
计算规则
经济补偿金(N):
- 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 工作年限的计算规则: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代通知金(+1):
-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适用情形
- N+1补偿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注意事项
- N+1补偿的计算基数需包括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支付代通知金;若提前通知,则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
总结
N+1补偿由经济补偿金(N)和代通知金(+1)两部分组成,计算方式明确,适用情形严格。员工在离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核算补偿金额,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