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只交五险不交一金并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深圳市相关法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的,而“一金”(住房公积金)虽然不属于强制缴纳范围,但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明确要求,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
1. 五险的强制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是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选择性缴纳。
2. 一金的特殊性
住房公积金并非强制缴纳项目,但其缴存比例在深圳有明确规定。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上限均为12%。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以申请补缴或投诉,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
3. 深圳的特殊性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执行较高标准。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职工的**投诉。职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 劳动者的**途径
如果发现单位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职工有权申请补缴,并可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
深圳国企只交五险不交一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