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必须为在职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任何形式的拒缴、少缴或协议放弃均无效。员工可要求补缴并索赔损失,企业逾期未缴将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司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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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规定
五险一金是法定的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费。深圳明确要求,深户与非深户职工均需参保,仅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养老和医疗险。企业若以“试用期”“最低工资基数”或“现金补贴代替社保”为由不缴,均属违法。 -
企业违法后果严重
未缴社保的企业将面临应缴费用1—3倍的罚款,直接责任人可能被处以500—3000元罚款。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或诉讼**,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领取生育津贴等,企业需全额赔偿。员工还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
员工权益受损风险
不缴五险一金将直接影响员工养老、医疗、购房等核心权益:
- 医保断缴次月即失效,大病医疗需自费;
- 公积金停缴导致**额度降低或利率上浮;
- 非深户购房、子女入学等需社保连续缴纳年限作门槛。
- 灵活就业与补缴途径
深圳户籍灵活就业者可单独缴纳养老和医疗险,但需自行承担费用。若企业历史欠缴,员工可要求补缴,但仲裁时效为1年(自权益受损知晓日起算)。通过挂靠代缴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选择正规渠道。
提示:员工可通过“深圳社保局官网”或“i深圳”APP查询缴费记录,发现企业违规应及时留存证据并**。企业合规缴费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规避法律风险、维护用工稳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