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赔偿金的计算基数通常包含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赔偿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而该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一、赔偿金的计算基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指税前应发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扣缴部分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因此会计入赔偿基数。例如,若员工月薪1万元,其中个人缴纳社保800元、公积金500元,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仍以1万元为基准。
二、五险一金的特殊处理
- 社保处理:用人单位需为被辞退员工缴纳社保至离职当月,即便赔偿金中已包含社保个人部分,单位仍需单独完成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不可用赔偿金抵扣。
- 公积金处理:公积金缴纳规则与社保类似,单位需缴存至劳动关系终止的当月,个人账户余额(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仍归员工所有。
三、法定赔偿范围的界定
法律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如违法解除的2倍赔偿)均以工资总额计算,不剔除社保和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若员工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赔偿金不含五险一金”,则以双方约定为准。不过此类约定需符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侵害劳动者权益。
四、协商解除的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赔偿方案可能包含额外补偿。此时需注意:
- 社保公积金仍需缴至离职当月,不可通过协议免除单位缴费义务;
- 若协议中注明“一次性支付X个月工资(含五险一金)”,可能被认定为包含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缴费部分仍需单独完成。
五、常见误区与风险
- 误区一:认为赔偿金可替代单位社保缴纳义务→ 单位未缴社保将面临补缴及滞纳金风险。
- 误区二:协商解除时扣除五险一金→ 扣除个人部分需员工书面同意,扣除单位部分属违法行为。
员工被辞退时,赔偿金的计算需明确区分工资基数与五险一金的缴纳责任。核心原则是: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纳入赔偿计算,单位应缴部分必须依法单独处理。若对赔偿金额或社保公积金存疑,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核实具体情况,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