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的赔付是按税前工资计算的,具体金额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含税)为基数,但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单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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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定义明确以“应得工资”为基准,即包含个人所得税前的总收入(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若按税后支付会导致重复征税,因此统一采用税前标准。 -
免税额度与计税规则
一次性补偿收入中,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免征个税;超出部分单独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算,不并入年度综合所得。例如,某地年均工资10万元,30万以内的补偿免税,超30万部分按税率表缴纳。 -
企业财税处理
企业支付的补偿金不可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但属于合理经营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抵扣。需注意补偿金不计入职工福利费等费用的计算基数。
总结:裁员赔付以税前工资为准,兼顾法律公平与税务效率,企业和员工需关注免税政策及计税细则,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