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工资标准以税前工资为计算基准,其核心依据是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关键亮点:①“N”按工作年限折算的月数、“+1”代通知金均基于税前工资;②若月薪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补偿金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③补偿总额在3倍范围内的部分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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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工资的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核算采用“应得工资”概念,即扣除个税和社保前的总收入,确保补偿金额反映劳动者实际收入水平。工作年限满一年计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超半年不足一年按整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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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与特殊情况:代通知金(“+1”)按离职前上月工资标准支付。若月薪高于地区平均工资3倍,补偿金基数以3倍为限,避免高收入者补偿额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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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原则: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地区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免税,超出部分单独计税。例如,某地平均月薪1万元,劳动者获50万元补偿,则30万元免税,剩余20万元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税。
劳动者需注意:用人单位若按税后工资计算可能降低补偿金额,可依法主张权益。协商或仲裁时,提供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以明确税前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