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社保费用并获得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等五险,同时劳动者可主张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若协商无果,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 补缴社保费用:要求单位全额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承担滞纳金。若因单位原因无法补缴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养老金损失),可索赔实际损失。
- 经济补偿金:以单位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可主张N倍月工资补偿(N=工作年限)。例如工作3年半可获4个月工资补偿。
- 投诉与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调解、开庭审理等步骤。
提示: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时优先协商,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