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补偿中的2N和N+1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核心计算方式,分别对应违法解除赔偿和协商/非过失性解除补偿。2N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N+1则用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但未提前30日通知的情况,其中N为工作年限补偿,1为代通知金。两者适用条件、法律效力截然不同,劳动者需明确区分以维护自身权益。
N+1的适用需满足三个法定条件: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无法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则需支付“N(工作年限补偿)+1(代通知金)”。例如工作5年月薪1万元的员工被协商解除合同,N为5个月工资,1为1个月工资,总计6万元。
2N是违法解除的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缺乏法律依据时(如无过失性辞退但未举证、违反解雇程序等),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例如工作3年被违法解雇的员工,2N=2×3个月工资。需注意,2N与N+1不能叠加适用,且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过失行为时可无偿解雇。
劳动者应保存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遭遇裁员时优先核对补偿计算基数(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与工作年限折算(满半年按1年计)。协商过程中可要求用人单位书面说明解除理由及补偿依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合理运用法律工具,既能避免过度**,也能防止用人单位压缩补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