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三年半被辞退,补偿金通常为3.5个月工资。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7个月工资);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法定情形(如裁员),补偿金按N(3.5个月)或N+1(4.5个月)计算,具体需结合辞退原因、工资标准等因素综合判定。
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三年半的劳动者,三年部分对应3个月工资,剩余半年按一年计算,合计3.5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但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2.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规则
若单位无合法理由(如劳动者严重违纪、失职等)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3.5×2=7个月工资。例如,月薪1万元的劳动者,违法辞退时可主张7万元赔偿。
3. 协商解除或法定情形的补偿方式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通常支付N(3.5个月工资)。若因客观情况变化(如企业裁员)且未提前30日通知,需额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即N+1(4.5个月工资)。但裁员需满足法定程序,如向劳动部门报备、优先留用特定人员等。
4. 特殊情况的注意事项
- 工资上限限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按三倍标准支付,且计算年限不超过12年。
- 社保与个税:补偿金需依法缴纳个税,但部分地区对一定额度内的补偿金免税。
- 争议处理:若单位拒付,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
劳动者需根据实际辞退原因、合同约定及地方政策,核算自身权益。若对补偿金额存在争议,建议优先与单位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避免超过一年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