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时,“补偿”与“赔偿”的核心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与触发条件:补偿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助(如经济补偿金),而赔偿是违法解除时必须支付的惩罚性金额(如赔偿金)。关键差异包括法律依据、适用情形、计算标准及责任认定。
· 法律依据不同
补偿对应《劳动合同法》第46条,适用于企业合法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协商一致、合同到期等);赔偿则依据第87条,仅在企业违法解除(如无正当理由辞退)时触发。
· 适用情形不同
补偿常见于以下情形:员工不胜任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企业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等;赔偿则需满足违法前提,例如未举证辞退理由、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合同等。
· 计算标准不同
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N倍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超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赔偿金为补偿金的2倍(2N)。例如,工作3年被违法辞退,补偿金为3个月工资,赔偿金为6个月。
· 支付责任不同
补偿属于企业合法解除后的义务,可通过协商或仲裁主张;赔偿则带有强制惩罚性,若企业拒绝支付,员工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且可能追加额外赔偿。
补偿与赔偿的核心差异源于企业行为是否合法。员工需明确自身权益,企业则需规范解除流程,避免因混淆概念引发纠纷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