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需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明确解除理由、时间及权利义务,避免法律风险。关键要点包括:依据《劳动合同法》列明解除条款、规范送达程序、明确经济补偿与交接要求、区分解除与终止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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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理由与依据
解除通知书必须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纪)、第40条(如不能胜任)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条款,并附事实依据(如考勤记录、绩效评估)。例如,若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需注明违反的具体条款及证据。 -
规范内容要素
需包含劳动者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订立时间、解除原因、生效日期、补偿金明细(如有)、社保缴纳截止时间等。例如:“因您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第X条(提供虚假报销凭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自2025年5月20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
送达程序与证据留存
优先采用劳动者签收或EMS邮寄(保留回执),拒收时可公告送达。通知页需与签收回执同页或加盖骑缝章,避免篡改争议。例如:“本人已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签字页不可或缺。 -
经济补偿与工作交接
若需支付补偿金,应列明计算标准及支付时间;同时要求劳动者在指定期限内交接工作,并提示逾期不交接的法律责任。例如:“经济补偿金为3个月工资(月均工资5000元),于离职结算日支付。” -
竞业限制与后续义务
涉及竞业限制的,需注明是否启动及补偿方案;另需提示失业保险申领流程,如:“公司将配合出具非自愿离职证明,供您申领失业保险。”
总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律框架,确保通知书内容清晰、程序合法,既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规避用工风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核文书,避免因细节疏漏引发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