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随意辞退! 入职前怀孕并不影响女性员工的劳动权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特殊保护,禁止因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 法律保护
- 《劳动法》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劳动权益
- 平等就业权:女性员工不应因怀孕而受到就业歧视,公司不能因此拒绝录用或辞退。
- 产假和哺乳假: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相应的假期和福利,公司应依法保障。
3. 公司责任
- 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不得因员工怀孕而采取歧视性措施。
- 提供合理支持:公司应为怀孕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如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以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4. 员工**
- 投诉举报:如果公司因怀孕而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法律援助: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入职前怀孕并不影响女性员工的劳动权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有特殊保护,公司应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