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若需支付“N+1”补偿,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否则须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一规则适用于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胜任岗位或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种法定情形,且补偿不包含员工正常劳动所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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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构成与计算
- “N”指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超6个月不足1年按1年算,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1”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裁员时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为员工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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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与程序要求
- 仅限三种法定情形: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未果。
- 用人单位可选择提前30日通知或直接支付“+1”,但需在解除合同时结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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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澄清
- “N+1”并非所有裁员情形的标配,如经济性裁员需符合法定程序且仅支付“N”。
- 员工主动辞职或严重违纪被辞退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提示: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若遇裁员可对照法定情形主张补偿;用人单位则需严格遵循程序,避免因违规解除引发纠纷。合理运用“N+1”规则,能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