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法律上不存在“入职和转正优先”的区别,关键在于实际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状态。 无论是否转正,裁员补偿均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试用期超期未转正甚至可能让公司面临赔偿。以下是核心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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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超期自动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员工入职满6个月未转正,法律默认其已转为正式员工,公司需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赔偿金。例如:月薪1万元但试用期薪资8000元,超期6个月可索赔差额1.2万元及等额赔偿金。 -
补偿金与工作年限挂钩
裁员补偿标准统一为: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试用期员工≠补偿减半,公司若克扣属违法。工资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含试用期薪资。 -
**关键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裁员通知书及未转正记录(如邮件、聊天截图)。若公司拒赔,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偿金、超期试用赔偿及代通知金(未提前30天通知解散时)。 -
常见误区澄清
- “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入职即需缴纳。
- “未签合同不用赔”:错,未签合同可索双倍工资。
总结:裁员时无需纠结“入职或转正”,法律更保护实际劳动关系。员工应主动核查试用期合法性,留存证据,必要时通过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