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休假10天;满20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应保障职工休假权,未休假的需按3倍工资补偿,关键文件依据为国务院第514号令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核心规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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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资格
-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享受(含跨单位累计工龄)。
- 新入职员工需工作满1年后申请,但可协商分段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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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天数计算
- 依据累计工龄而非当前单位工龄(例:跳槽后仍按总工龄计算)。
- 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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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假补偿标准
- 经职工同意不休假的,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 单位单方面取消休假的,除补偿外还需面临劳动监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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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的(如教师),不再重复享受;
- 工伤停工留薪期、产假等不影响年休假权利。
提示:若单位拒执行规定,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投诉,保留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