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了工资的计算范围和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它包括:
-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 运动员体育津贴。
2.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 奖金
奖金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 生产奖;
- 节约奖;
- 劳动竞赛奖;
- 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 其他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包括:
-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等;
-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的物价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从事劳动所获得的报酬,通常按法定标准计算。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病假、产假、婚丧假等期间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总结
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了明确的计算依据,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便于企业进行工资管理和成本核算。企业在制定工资政策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