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整月时,社保费用仍需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请假而中断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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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员工请假,只要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需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不能因请假而停缴。请假期间社保费用的分担
- 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需承担社保费用的一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
- 员工的责任:员工需承担个人应缴部分,通常从工资中扣除。如果员工请假整月且无工资,单位可垫付员工部分,待恢复工资后再行扣除。
特殊情况下社保缴纳的处理
如果员工请假期间完全没有工资,用人单位需承担员工个人应缴部分,或先行垫付后从未来工资中扣除。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但具体操作需视单位政策而定。
总结
请假整月时,社保缴纳的责任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请假而中断社保缴纳。对于员工个人应缴部分,用人单位可选择垫付后扣除,确保社保缴纳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