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未签合同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有权获得工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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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报酬的关联性
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有权获得报酬,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为劳动合同约定的特殊阶段,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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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主动离职的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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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时间
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发放后续工资。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离职,需根据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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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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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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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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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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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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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 收集证据:保留工作记录、工资条、通讯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 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支付事宜。 3. 法律途径:若协商失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未签合同主动离职时,工资支付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完全有权要求获得应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