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不买保险不合法。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均无效,即使双方签字同意,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法免除责任。以下是关键要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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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明确: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无权通过协商免除缴费义务。若企业未依法参保,将面临1-3倍应缴保费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处以500-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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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的后果:即使职工签署放弃社保的承诺书,发生工伤、医疗等情形时,企业仍需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法院判决企业支付工伤待遇的案例中,承诺书不能作为免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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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受损风险:放弃社保意味着丧失养老金、医保报销、失业救济等保障。例如,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短期务工者可能因工伤或失业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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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合规路径:若经营困难,可申请社保减免或缓缴政策,而非要求员工放弃社保。通过合法途径降低成本,避免法律风险。
总结:社保是职工的重要保障,企业和职工均需依法履行义务。若遇到企业要求“自愿放弃社保”,职工应坚决拒绝并投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