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违法行为,此类协议无效且将面临法律处罚。社保缴纳是法律强制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均无法免除企业责任,员工短期看似多拿工资实则丧失养老、医疗等长期保障,企业则可能被处以1-3倍应缴保费的罚款。
社保具有法定强制性,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双方不得通过协议变更或免除义务。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文件,企业仍需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而协议本身因违法无效。例如,有员工离职后要求补缴社保,法院判决企业必须履行义务,此前支付的“社保补贴”工资不予抵扣。
员工权益受损风险远高于短期收益。放弃社保意味着失去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生育津贴、工伤赔偿等核心保障。若工作中受伤,企业可能拒绝赔付;生育期间无法领取津贴;退休后无养老金可领。曾有案例显示,员工因未参保导致工伤自费治疗,最终通过劳动仲裁**,但过程漫长且损失难以弥补。
企业面临多重法律风险。除补缴和罚款外,还可能被员工索赔经济补偿。若员工以企业未缴社保为由提出离职,企业需支付N倍月工资的补偿金。部分地区会将此类行为纳入信用惩戒,影响企业招投标资格。疫情期间虽有社保缓缴政策,但减免≠免除,企业应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扶持而非违规操作。
切勿签署任何放弃社保的文件。员工应明确拒绝企业此类要求,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若遭遇胁迫,可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企业将面临限期整改及罚款。社保是劳动者应得的“安全网”,维护权益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推动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