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属于违法行为,此类协议自始无效。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保是单位和员工的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约定均不受法律认可,即使员工签字,单位仍需承担补缴、罚款甚至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
- 法律强制性:社保缴纳是国家强制义务,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协议免除责任。即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单位也应拒绝,否则将面临社保部门追缴及滞纳金处罚。
- 员工**途径:若遭遇此类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同时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 风险警示:员工若为短期利益配合单位放弃社保,将丧失养老、医疗等保障,且未来无法通过仲裁或诉讼追溯权益。
提示:社保是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安全网”,切勿因小失大。单位若逃避缴费义务,员工应坚决**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