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后住院费不一定需要自己先垫付。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有以下几种垫付方式:
肇事方垫付
通常情况下,肇事方应先行垫付伤者的医疗费,这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对被侵权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保险公司垫付
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交强险,那么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这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治疗。如果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者肇事后逃逸,那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双方协商垫付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也可以协商垫付事宜。例如,受害方可以与肇事方协商,由肇事方先垫付部分或全部住院费用,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受害方也可以先行垫付住院费用,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追讨赔偿。
受害方自己垫付
如果肇事方拒绝垫付,而保险公司又未及时垫付,受害方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住院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受害方在垫付费用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追讨赔偿。在追讨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和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损失。
法院申请垫付
如果肇事方无能力垫付,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让保险公司或者救助基金垫付一部分费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垫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