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离世后,家属确实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基础抚恤金 :
-
定期生活补助的退役军人 :如果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如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去世后,其家属可以继续领取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
-
残疾军人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继续发放12个月其原享受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
- 一次性抚恤金 :
- 军休干部 :去世后,以本人生前基本离退休费为标准,发放12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为丧葬费;同时,还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 特别抚恤金 :
- 特别抚恤金 :由军休干部原部队所在大军区后勤部门将经费拨给省军区后勤部门,再拨给安置地管理部门后,由安置管理部门发给其家属。
- 丧葬费 :
- 残疾军人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如果因旧伤复发而不幸去世,其遗属将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与因公牺牲军人相同。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在去世后,其家属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获得不同程度的抚恤金和补助。这些政策旨在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尊崇与关怀,并确保他们及其家属在失去亲人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建议家属及时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政策细节和申请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应得的抚恤金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