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是可以调动单位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调动单位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
- 本单位同意 :
- 调动首先需要获得本单位(即现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个人无法单方面调动。
- 接收单位同意 :
- 需要有另一个单位愿意接收调动的申请者。调动申请需要由接收单位提出,并经过其主管部门的同意。
- 编制委员会审批 :
- 调动需要经过当地编制委员会的审批。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县所有在编人员的编制,任何编制的变动都需要经过其开会研究。
- 服务期限制 :
-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且服务期内不得跨区域调动,那么在服务期内调动需要特别慎重,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 政策允许性 :
- 调动是否符合当地政策允许的方向和类别。例如,从公益一类调到公益二类,或者从全额拨款单位调到差额拨款单位,相对容易;而从公益二类调到公益一类,或者从差额拨款单位调到全额拨款单位,则限制较多。
- 调动程序 :
- 调动程序包括:接收单位申请、上级部门同意、调动函发出、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等。
- 试用期限制 :
- 在试用期内,一般不宜调动工作,特别是到一个不是主管机关的单位。试用期内的调动可能涉及更多不确定因素,如编制问题等。
- 法律依据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但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定。
综上所述,事业编制人员调动单位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审批,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和单位意愿。建议在考虑调动时,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调动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