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内辞职是否算作应届毕业生,存在不同的观点:
- 算作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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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期内离职通常算作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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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毕业后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毕业后两年内未取消暂缓,期间如果有工作或离职,都还算是毕业生的身份,去办理了取消暂缓后的一年内是以应届毕业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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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到毕业证书后,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提取档案的学生仍然算应届毕业生。已经工作但公司没有交社保,辞职还算应届毕业生,只要档案关系还在原学校。
- 不算作应届毕业生 :
- 择业期内辞职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择业期是选择就业的时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但辞职后不再符合应届生的定义。
综合以上信息, 择业期内辞职通常算作应届毕业生 ,但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且未取消暂缓,那么即使辞职,仍有可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建议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