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 必须提供原件 ,复印件仅作为辅助验证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原件提交要求
- 核心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核心材料需提供原件。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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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丢失或过期 :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替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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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学历/学位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证明。
二、复印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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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留存 :部分非核心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可能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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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核验 :部分环节(如现场确认)需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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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且无涂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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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材料替代 :2025年部分岗位可能接受电子版材料(如扫描件、截图),需按公告具体要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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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 :若身份证过期,应及时补办临时身份证。
建议考生在复审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并提前准备齐全。若材料不齐全,可能导致复审不通过或进入下一环节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