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户籍管理政策,集体户口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个人户口本:
一、购房立户(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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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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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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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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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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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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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派出所需单位同意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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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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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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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0元工本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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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个人户口本(大部分派出所可直接落户,少数需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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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奔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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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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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需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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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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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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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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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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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靠人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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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同意迁入证明(部分需亲属关系证明及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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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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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迁出 :需单位出具同意迁出证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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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方式 :无房产者可挂靠亲友户口,但需长期居住证明,且迁出后重新办理个人户口较复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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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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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要求 :需在迁入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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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房产、婚姻等证明文件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迁移失败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房立户或投靠亲属,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