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退伍证丢失后,可通过原服役单位或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办,需提交身份证明、档案材料等,流程约15-30个工作日。关键点:①补办单位为原部队或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②需提供档案证明等材料;③补办周期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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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补办单位:若原服役单位仍存在,直接联系其政治工作部门申请;若单位已撤销,向现户籍地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由部门协调档案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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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必要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近期免冠照片,以及能证明服役经历的档案材料(如退役登记表、奖励证明等)。部分情况需登报声明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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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填写《退伍证补办申请表》,由受理单位核查档案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由原部队或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发新证,通常为证明书形式(非原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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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档案材料不全,需通过战友证明、服役期间物品等辅助佐证;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补证后建议留存扫描件并妥善保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优先服务,遇问题可拨打12397全国退役军人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