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优待证可以由本人亲自办理,但根据具体情况,也存在委托他人办理的选项。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本人办理的流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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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需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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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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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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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如退伍证、转业证、复员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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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352×44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20K-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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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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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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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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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完成建档立卡并提交申请 → 信息录入与审核 → 制证(1-2个月) → 领取优待证(通过银行或社区转交)。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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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本人办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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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行动不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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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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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手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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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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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事项、关系说明等,并由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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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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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制作分批次进行,需耐心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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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完成后需激活银行金融账户方可使用。
建议优先通过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以节省时间。若需委托他人,务必提前与受理单位确认所需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