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2019年1月1日起的年度总补助标准为 4.5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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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
每人每年约2.25万元(根据2019年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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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补助
每人每年约2.25万元(2019年标准)。
合计 :每人每年 4.5万元 ,按现行方式按月发放。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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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包含基本工资(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试用期满后工资)+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差额由各州、县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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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励金、新春慰问金、一次性安家费、体检费补贴等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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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服务人员可享受额外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官方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