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医保政策,医保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参保人员年龄和缴费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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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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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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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周岁 :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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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上 :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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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调整
自2025年1月起,单位缴费率调整至8.8%,其中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6.8%计入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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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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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 :按本人上年度月养老金的4.5%计入个人账户,月计入额低于80元按80元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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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 :按本人上年度月养老金的4.5%计入,月计入额低于90元按90元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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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过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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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 :2023年度月计入标准为250元,2024年度为3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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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 :2023年度月计入标准为275元,2024年度为3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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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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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与待遇调整
个人账户金额每年根据缴费基数、人员类别及年龄变化调整,例如2023年退休人员月计入标准较2022年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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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人员
年度内新参保或续保人员,个人账户按参保次月至当年度末实际月份数一次性预计入账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宁波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