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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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随人员流动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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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转移限制
若中断缴费超过3年,需补缴满3年才能转移。
二、转移流程
(一)转出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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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转移凭证
携带身份证、社保编号、《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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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信息
新参保地需通过全国社保平台(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接收单位信息,确保信息一致。
(二)转入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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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转移材料
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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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送《联系函》,双方完成资金和关系的接续。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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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社保编号、《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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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离职证明(原单位出具)、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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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时限 :新参保地社保局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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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合并规则 :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额转移,统筹基金按缴费年限和基数转移(1998年缴费工资×12%)。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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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补缴
若中断缴费,需补缴满3年才能转移,期间个人账户按现行计息规则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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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退休
可在缴费满15年且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退休,无需转移户籍。
六、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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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平台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查询转移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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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平台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当地社保APP或公积金平台办理转移申请。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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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待遇 :转移接续后,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将连续计算,无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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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关联 :转移后需在新的参保地申报纳税,避免漏缴。
通过以上步骤,可实现社会保险的跨省异地转移,确保权益连续性。若需线下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两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