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到户籍地或新参保地办理
异地社保转回本地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回户籍所在地社保
-
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需由原参保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确保社保处于停用状态。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
-
离职证明
-
个人身份证
-
社保卡(确保有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盖转移接续专用章)。
-
-
户籍地社保局办理接续
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通过自助终端机打印缴费凭证并填写转移申请表,完成转接手续。
二、转回新参保地社保(非户籍地)
-
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若选择在新参保地继续参保,需向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
-
离职证明
-
身份证
-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
原参保地终止参保关系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社保局将终止申请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关系,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
新参保地完成接续
新参保地社保局收到转移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年龄限制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者,若未返回户籍地就业,需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
-
缴费年限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线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线上申请转移。
四、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离职证明等原件一致,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转移。
-
转移时效 :建议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待遇领取。
-
咨询确认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
通过以上步骤,异地社保可顺利转回本地,确保社保权益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