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为了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综合性法律,其核心在于全面保障民事主体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并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提供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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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保护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具体人格权,以及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如监护权、婚姻自主权)。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重视,例如禁止侮辱、诽谤或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
财产权利保障
涵盖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确保经济活动中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例如,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受法律明确保护。 -
其他合法权益兜底
包括合同权益、继承权等未明确列举但受法律承认的权益。例如,特别法中的某些民事权益或新兴权利(如数据权益)也可通过“其他合法权益”条款获得保护。 -
法律救济机制
权益受侵害时,民事主体可请求行政机关介入或诉诸法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例如,通过侵权责任编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通过系统性规定,构建了从权利确认到救济的全链条保护体系,为民事主体的生存、发展及社会公平提供法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