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及计划需结合特殊教育需求与普通教育体系,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送教上门的对象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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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6-15岁),包括因生活不能自理、智力障碍等无法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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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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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愿原则:尊重家长意愿,确保服务对象及家庭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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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入户原则:通过定期家访了解学生情况,调整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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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原则:提供免费教学服务,保障教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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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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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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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送教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师团队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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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送教教师团队,包括学科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及特教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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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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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残疾类型和认知水平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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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涵盖基础学科知识与生活技能,注重实践与生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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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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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情景教学、游戏化学习等适合特殊需求学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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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情感支持,帮助学生建立学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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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资保障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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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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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责任心强、具备特殊教育经验的教师,每学期不少于50次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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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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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估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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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学习进展与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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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总结经验,调整教学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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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校合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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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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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与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表现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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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校联系平台,及时解决学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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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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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资源,完善教育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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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融合教育活动,帮助学生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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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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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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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义务教育法》《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政策文件,规范送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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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送教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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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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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送教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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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必要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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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方案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调整,重点在于个性化教育与家庭协作,以提升重度残疾儿童的教育质量与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