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抚恤金
退伍军人去世后,其配偶的待遇根据军人身份和家庭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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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无论军人是否参保,其配偶均可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用于办理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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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根据军人死亡性质和月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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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因公牺牲 :发放20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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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 :发放2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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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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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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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收入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可申请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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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家属若生活困难,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协调政府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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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
除基本抚恤外,烈士遗属可获35%-50%的增发比例一次性抚恤金(根据荣誉等级)。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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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范围 :包括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若无上述人员,发放给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或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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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抚恤金 :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调整。
四、申请流程
遗属需向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抚恤金。
以上待遇均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法律依据,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