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个税减免最高可达每年20000元。
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具体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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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 政策内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上述税费。
- 适用条件:需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具体限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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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上述税费。
- 定额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具体定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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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减免优惠。
- 印花税: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减免优惠。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退役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
- 提交申请: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 审核与批准:税务机关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减免税。
这些政策为退伍军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如果您是退伍军人或企业主,符合条件的话,别忘了申请这些税收优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