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施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当前退役军人安置的最新政策,核心亮点包括: 按服役贡献分级优待安置地选择权、扩大安排工作范围至勋章获得者和艰苦地区服役者、新增家属随迁政策覆盖军士群体,并强化就业创业扶持与社会保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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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选择更灵活
退役军人可根据服役表现选择安置地:获得勋章、一等战功或一级表彰的可在全国任选;在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满15年可跨省选择,满10年可跨市选择。普通义务兵和军士原则上回原籍,但符合配偶、父母户籍变更等条件的可易地安置。 -
安置方式分类细化
- 军官:可选退休、转业(机关/国企安置)、逐月领取退役金或复员。
- 军士:满12年、获战功/表彰、因战致残或烈士子女等可安排工作;其他可自主就业或逐月领取退役金。
- 义务兵:以自主就业为主,符合条件者可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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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持加码
政府每年组织专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放宽学历年龄限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创业可享税收减免、**支持。退役前提供技能培训,退役后适应性培训与专业培训衔接,提升就业竞争力。 -
待遇保障全面升级
安排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可转移接续;军龄计入工龄,社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家属随调政策扩展至符合条件军士,配偶就业和子女教育纳入安置支持。
提示: 政策强调服役贡献与安置待遇挂钩,建议退役军人提前了解自身权益,及时与地方事务部门对接细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