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姻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涵盖重婚禁止、离婚制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婚姻撤销等核心领域:
一、重婚与婚姻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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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明确禁止 :无论婚姻是否登记,重婚均属无效婚姻,法律后果与离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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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新增情形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如严重传染病、精神疾病),另一方可自知情后1年内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状态为“未婚”。
二、离婚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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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等待30天冷静期,期间可撤回申请;30天后仍坚持离婚的,需共同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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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补偿 :全职主妇/夫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请求经济补偿,不再以财产AA制为前提。
三、财产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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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出资分配 :父母出资购房时,若未明确归子女所有,法院将综合考虑出资比例、婚姻贡献等因素判决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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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严格认定 :仅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其他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四、子女抚养与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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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抢夺子女 :离婚或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的行为违法,可申请法院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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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争议处理 :法院将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抚养能力、探视条件等因素,而非仅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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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撤销时效 :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超过时效将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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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债权人利益 :离婚协议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分割条款,可被法院撤销。
以上规定通过明确法律后果、细化权利义务,强化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有效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