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21条婚姻法对房屋归属问题作出重大调整,核心原则是“以出资为核心,兼顾公平”,彻底打破“加名即平分”的传统认知。婚前个人全款购房明确为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优先保护出资方权益,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但比例可能低于50%。法律更强调婚姻中的实质贡献(如育儿、家务)和经济独立性,推动平等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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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归属更清晰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无论房本何时取得均属个人财产;若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若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且无特殊约定,可能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判归登记方所有。 -
婚后购房以共同财产为主,但有例外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原则上平分,但若一方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自己名下,仍属个人财产;仅付首付则首付部分归个人,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需分割。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若未明确约定赠与双方,可判归出资方子女,但需综合婚姻存续时间、过错等因素补偿另一方。 -
父母出资购房规则细化
婚前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子女名下,属子女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未明确赠与双方,按出资来源判定归属,补偿金额可能远低于房产价值。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比例分割而非简单对半。 -
特殊情形处理更灵活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暂不分割,由抚养方代管;未取得房产证或涉及第三人的房产需另案处理。法院还会考量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贡献、过错方责任(如出轨、家暴)等,补偿金额体现“公平”而非“均等”。
新规传递明确信号:婚姻财产分配不再“一刀切”,法律鼓励经济独立与共同经营家庭。无论是购房出资记录,还是对家庭的隐形贡献(如育儿、家务),都将成为分割依据。建议夫妻保留财务凭证,明确购房资金来源,必要时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归属,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