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要求员工转签其他子公司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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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原则
用人单位需与员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且变更内容需明确工龄计算方式(如合并计算或保留原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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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制转签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不得强制要求转签至其他公司或子公司,除非员工同意或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
二、经济补偿与工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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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情形
若公司违反协商一致原则强制转签,或以非法定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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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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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 :新合同明确注明原工龄合并计算,避免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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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工龄 :仅变更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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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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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转签 :若原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需依法办理资质审批,否则转签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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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转签 :仅在公司维持或提高原条件时允许转签,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建议 :员工应保留协商记录、新合同等文件,若遇强制转签或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