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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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除特定情形外,当事人必须先申请仲裁。法定情形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工资福利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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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仲裁的衔接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先向单位内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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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要求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
例外情形 :若仲裁裁决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且符合法定条件,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总结 :劳动合同纠纷的常规处理流程为“调解—仲裁—诉讼”,仲裁是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特殊终局裁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