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职称评审通常包括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政治素养与师德师风:拥护中国***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师资格与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身体健康: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业绩条件
教学业绩: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一定范围内处于前列。例如,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
教育成果:在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能够有效融入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可供推广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教学研究:具备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教学方法创新和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学历与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资历要求: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一定年限,并在中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定年限。例如,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
其他条件
继续教育:近五年,年均完成72学时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单位推荐与岗位空缺: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应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
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