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上班公司不给三倍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若公司拒付,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途径**,同时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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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加班性质
先确认元旦是否属于公司安排的法定节假日加班(1月1日)。若为调休或自愿加班,则不属于三倍工资范畴。 -
与公司协商
直接向人力资源或财务部门提出补发要求,说明法律依据。若公司以“行业惯例”等理由拒绝,需明确告知其违法风险。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拨打12333或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证据(如排班表、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要求介入调查并责令公司补发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无果,可在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主张加班费及可能的赔偿金(如拖欠金额的50%~100%)。 -
预防性措施
日常工作中留存加班审批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避免公司否认加班事实。同时了解地方细则(如部分省份规定补休不可替代三倍工资)。
遇到此类问题需理性**,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时行动可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同时注意沟通时保持证据完整性。